关于海宁市人民陪审员任期期满的公告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第十三条和《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〈人民陪审员培训、考核、奖惩工作办法〉的通知》(法发〔2019〕12号)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,现有46名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7月30日任期期满(人民陪审员任期期满时,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),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。 人民陪审员任期期满名单如下: 陈彩英、陈俊朝、陈勇、高陈伟、顾陈炬、顾晓月、贾水良、蒋金宇、康顺华、李佳、李志明、林丽霞、凌利平、陆晓东、陆正、马海鹰、欧沈锋、钱忠燕、任沈权、沈洁娇、沈启迪、孙李锋、万钧鋆、王海颐、王祥法、吴露、吴仁乾、谢丹译、徐天宇、许浩锋、杨军学、姚连芳、姚琪、姚雯楠、姚宇波、虞少良、张顾荣、章丽、章月芬、仲玉祥、周张华、朱锋、朱金美、朱亚琴、邹海娟、查英英。 特此公告。 海宁市人民法院 海宁市司法局 2024年7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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